索??引??号 | 11370800MB2855934R/2023-056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欧洲冠军联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8-2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欧洲冠军联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解读《欧洲冠军联赛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存量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欧洲冠军联赛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欧洲冠军联赛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存量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根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工作要求,为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改革措施,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下同)、购房群众工作负担,我局认真研究政策规定,多方调研,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通知》。
二、文件主要内容构成
一是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方面。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全部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全面推行线上办理模式,原则上线下不再受理申请。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时非必要只发放电子证书,首次登记后办理抵押、转移等其他登记的无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从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直接提取使用。
二是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方面。自2023年9月1日起,新建项目办理上房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交房现场开展不动产登记网办服务,以转让方名义注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账号并上传转移登记申请材料,指导购房群众注册“电子税务局”缴纳契税。对交房时未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的购房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履行转让方职责,利用售楼处、物业服务站等场所开展常态化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服务。
三是存量房转移登记方面。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中介公司设立不动产登记网办服务点,指导房产转让方注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账号并上传转移登记申请材料,指导转让方、受让方注册“电子税务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税费。
三、文件实施工作保障
一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房产交易管理系统的数据衔接,确保通过网上办理的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信息能同步反馈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二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涉税不动产登记网办业务的受理、审核,原则上做到提交即受理,不动产登记受理不超过20分钟,税务审核不超过20分钟,40分钟内完成向申请人推送缴税信息。申请人完税后,不动产登记审核、登簿和发送电子证照不超过20分钟。三是根据年度网办率评选“便民服务先进企业”,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税务部门联合予以表彰。对于不履行转让方职责、不开展登记网办服务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对于推诿扯皮、不主动服务造成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网办率比较低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委托备案办理转移登记资格,该公司转移登记业务需双方到服务大厅共同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