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09
发布机关: 欧洲冠军联赛市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标??题: 欧洲冠军联赛市农业农村局等19部门欧洲冠军联赛印发《欧洲冠军联赛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农字〔2020〕54号 有?效?性: 0
发布机关: 欧洲冠军联赛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09
发布机关: 欧洲冠军联赛市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标??题: 欧洲冠军联赛市农业农村局等19部门欧洲冠军联赛印发《欧洲冠军联赛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农字〔202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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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冠军联赛市农业农村局

等19部门欧洲冠军联赛印发《欧洲冠军联赛市加快推进水产

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农字〔202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欧洲冠军联赛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欧洲冠军联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欧洲冠军联赛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欧洲冠军联赛市农业农村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生态环境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欧洲冠军联赛市科学技术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公安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财政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城乡水务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商务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文化和旅游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欧洲冠军联赛市大数据中心

欧洲冠军联赛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欧洲冠军联赛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欧洲冠军联赛海关                    中国人民银行欧洲冠军联赛市中心支行

欧洲冠军联赛监管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欧洲冠军联赛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欧洲冠军联赛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等12部门《欧洲冠军联赛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渔字〔2019〕43号)精神,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由水产养殖大市向水产养殖强市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减量增收、提质增效为着力点,加快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和空间格局,推动我市由水产养殖大市向水产养殖强市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兴渔。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制度,发挥水产养殖业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的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绿色、生态的水产品。

坚持市场导向。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养殖生产者的市场主体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绿色养殖综合效益。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人才培训协同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依法治渔。严格执行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依法维护渔民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生产空间布局得到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基本满足,优美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基本形成,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达到2个以上,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75个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生态健康养殖面积达到60%以上。到2035年,水产养殖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养殖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健全,产品优质、产地优美、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统筹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稳定水产健康养殖面积,保障养殖生产空间。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限制养殖水域滩涂占用,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优化养殖生产布局。开展水产养殖容量评估,科学评价水域滩涂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养殖容量,科学确定湖泊、水库、河流等宜渔水域养殖规模和密度,调减养殖规模超过水域滩涂承载能力区域的养殖总量。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设养殖设施,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推行生态绿色养殖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因地制宜,因水施策,规划布局种养结合型、设施化集约型、休闲观光型、大水面增殖型等生态绿色渔业发展模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拓宽产业发展空间。推进宜渔大水面和采煤塌陷区科学开发利用;大力推广稻(藕)渔综合种养,提高稻(藕)田综合效益,实现稳粮促渔、提质增效。积极发展标准化、设施化、工厂化等现代高效渔业生产模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配合)

(四)大力发展生态健康渔业。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渔业、稻(藕)渔综合种养和多营养层次养殖等生态渔业模式。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推广疫苗免疫、生态防控措施,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行动,严格限制冰鲜杂鱼等直接投喂。推动用水和养水相结合,对不宜继续开展养殖的区域实行阶段性休养。实行养殖小区或养殖品种轮作,降低传统养殖区水域滩涂利用强度。(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畜牧业发展中心配合)

(五)提高工程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探索建立养殖池塘维护和改造长效机制。支持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鼓励水处理装备、集装箱养殖装备、养殖与采收装备等关键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水产养殖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智慧渔业应用基地。(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配合)

(六)完善养殖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养殖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优化水域滩涂资源配置,加强对水域滩涂经营权的保护,合理引导水域滩涂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发展渔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建立健全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行“大渔带小渔”发展模式,实现养殖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七)推进养殖尾水和养殖废弃物治理。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养殖尾水排放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者规范设置尾水排放口以及实施养殖尾水自行监测主体责任。依法开展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推进养殖节水减排,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技术措施,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和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加强网箱网围拆除后的废弃物综合整治,尽快恢复水域自然生态环境。(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八)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鼓励在湖泊、水库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增养殖。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有序发展滩涂贝藻类增养殖,构建立体生态养殖系统,增加渔业碳汇。开展“放鱼养水”示范与推广,加强城市水系及农村坑塘沟渠整治,重构水生生态系统,美化水系环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配合)

(九)规范种业发展。实施渔业种业提升工程,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品种创新积极性,支持重大育种创新联合攻关,鼓励选育推广优质、高效、多抗、安全的水产养殖新品种。建设优良品种繁育基地,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和标准化扩繁生产,提高水产养殖良种覆盖率。完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管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保护我市特有及地方性种质资源。强化水产苗种进口风险评估和检疫,加强水生外来物种养殖管理。(市农业农村局、欧洲冠军联赛海关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十)加强疫病防控。加强市、县区域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建设,提高疫病防控和突发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开展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试点。加强渔业乡村兽医备案和指导,壮大渔业执业兽医队伍。支持水产养殖用疫苗推广。推进病死养殖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畜牧业发展中心配合)

(十一)强化投入品管理。严格落实饲料生产许可制度和兽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的行为。将水环境改良剂等制品依法纳入管理。健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和风险监测制度,加强水产养殖用药指导,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以及饲料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用药和违法使用其他投入品等行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畜牧业发展中心配合)

(十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产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养殖企业和渔民合作社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十三)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积极发展养殖产品加工流通,支持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从池塘到餐桌的全冷链物流体系利用效率,引导活鱼消费向便捷加工产品消费转变。引导龙头企业与电商平台和商超对接合作。推动传统水产养殖场生态化、休闲化改造,发展休闲观光渔业,培育休闲渔业公园、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结合本地资源特点,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特色水产养殖。(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十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培育重点水产养殖企业。鼓励和支持渔业企业开展国际认证认可,扩大我市水产品影响力,促进水产品国际贸易稳定协调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五)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全国和区域优质特色品牌,结合“欧洲冠军联赛礼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大力培育“微山湖”渔湖产品、“鱼台龙虾”等品牌,办好大闸蟹节、龙虾节、放鱼节等渔业文化节庆活动。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品牌发展规划,挖掘水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支持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和国际认证,加强认证水产品品牌保护和宣传推介。不断提高我市渔业品牌的知名度、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十六)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导、生产主体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支持水产养殖绿色发展项目。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探索金融服务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创新绿色生态金融产品。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开展水产养殖保险,探索将水产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欧洲冠军联赛市中心支行、欧洲冠军联赛银保监分局牵头,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配合)

(十七)强化科技支撑。深化渔业科技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良种选育、渔业装备等重点领域技术应用。建立“创新团队+基层渔技推广体系+高素质渔民培训”的新型渔业科技服务模式。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加强绿色安全生态型水产养殖用药及绿色环保的人工全价配合饲料推广,培训新型职业渔民。(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十八)完善配套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充分衔接。支持工厂化循环水、池塘生态化改造、养殖尾水和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落实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用水用电优惠政策。加强渔业科学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人才引进相关的配套设施,加强对人才的保障工作。同时要充分挖掘、开发、培养和使用现有的渔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要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五、落实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涉渔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绿色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依法保护养殖者权益。稳定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关系,依法确定承包期。完善水产养殖许可制度,依法核发养殖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加强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发证。依法保护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权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三)加强执法监管。健全生态健康养殖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加强渔政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事中事后执法检查。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养殖生产经营主体遵法守法意识和能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评价内容,研究制定本地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对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违法违规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欧洲冠军联赛银保监分局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推进方案实施。牵头单位对工作任务负总责,参加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落实相关政策需要增加参加单位的,请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表(见附件),立足职能,制定具体方案和进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请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商参加部门每年梳理总结一次工作进展,形成文字材料,于11月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分别上报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

 

附件:欧洲冠军联赛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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